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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教育管理科
主要负责制定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度;负责辅导员、班主任的培训、管理、考核、评优等工作;负责入学教育、思想动态调研、毕业教育等工作;负责学风考风建设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奖评优、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表彰工作;负责违纪学生处分与解除管理等工作;负责学生分类指导工作;负责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办理等事务工作;负责部门宣传及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;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学生资助服务中心
主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,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;负责学生缓交学费的资格审核、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学生表彰工作;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奖学金及奖励的评选评审及发放工作;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、退役士兵学费资助、直招士官学费补偿代偿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工作;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;负责学生保险续保、增保、报销、缴费、退费等工作;负责学生自强社的指导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协调,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;负责面向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;负责提供日常心理咨询服务;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测评和建档工作;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,对存在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心理干预;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;负责学校心理社团的培训和指导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就业指导中心
主要负责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咨询工作;负责组织各类就业宣讲及招聘工作;负责与用人单位建立广泛联系开拓就业市场工作;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工作;负责学生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教育工作;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;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众创空间建设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;负责校友联络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国防教育科
主要负责拟定学生国防教育、征兵入伍规章制度,制订本专科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计划;组织开展学生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;组织开展学生入伍政策宣传、征兵体检及政治考核等工作;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(直招士官)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、助学金等上报工作,协助教务处做好入伍大学生的保留学籍等工作;开展拥军优属、退役复学学生管理等各项活动;负责学校征兵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管理;负责民兵组建等各项工作;负责指导学生军事类兴趣社团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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